國家醫療保障局研究起草的《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醫療保障局研究起草的《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再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第9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以啟動飛行檢查:(一)年度工作計劃安排的;(二)舉報投訴線索反映醫療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三)醫療保障智能監控或者大數據篩查提示醫療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四)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五)其他需要開展飛行檢查的情形。(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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