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明溪縣公布《明溪縣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

福建省三明市明溪縣公布《明溪縣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涉及住房補貼、購房優惠等。自本文件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24:00止,在明溪縣城市規劃區內房地產開發項目(辦理預售的時間在2022年11月30日以前且未竣工驗收的樓盤)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購買商品房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的,可享受補貼。文件還提出,引導房產企業開展促銷活動。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促銷活動,對在明就業滿1年的務工人員購房,提供部分不低於備案價格85%的優惠房源;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法律政策框架內開展住房團購優惠、以老帶新等促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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