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辦法》以業務項目執行和專業操守執行為評價基礎,建立投行

《評價辦法》以業務項目執行和專業操守執行為評價基礎,建立投行業務執業質量評價體系,將資本市場「看門人機制」的執行責任落實到具體業務,將保障執業質量的三道防線責任明確到人,促進形成保薦承銷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質量和專業聲譽的市場化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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