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期貨交易所發布關於開展資產作為保證金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廣州期貨交易所發布關於開展資產作為保證金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標準倉單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在境內發行的記賬式國債可以作為保證金。標準倉單作為保證金的折扣比率為80%。國債作為保證金的折扣比率為80%。標準倉單作為保證金的手續費標準為月化1.5‰,國債作為保證金的手續費標準為年化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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