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截至12月16日,針對資金占用違規行為,上交所共對2

今年以來截至12月16日,針對資金占用違規行為,上交所共對29家公司採取紀律處分和監管警示,共涉及36名控股股東、實控人及98名董事長、董秘、財務總監等董監高人員(合計134名),其中對8家公司予以公開譴責,對8名主要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上交所表示,資金占用嚴重破壞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底線,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擾亂資本市場秩序。對於此類市場影響重大、觸碰監管底線的惡性違規,上交所堅持全面落實「零容忍」要求,緊盯市場亂象,予以嚴肅懲處,切實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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