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該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進一步明確了成渝金融法院的案件管轄範圍,對成渝金融法院正式運行和切實履行法定職能具有基礎性制度保障作用。《規定》根據成渝金融法院跨省域管轄的職能定位,共設置了十一條內容,對成渝金融法院管轄的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執行案件等三大案件類型進行了全方位明確,對四川、重慶兩地各級法院金融案件的審級關係作出了劃分。(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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