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發文表示,對於曾感染新冠的無症狀、輕型和普通型感染

國家衛健委發文表示,對於曾感染新冠的無症狀、輕型和普通型感染者,發燒、咳嗽、咽痛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狀完全消失後一周,且最後一次核酸或抗原檢測陽性7天後就可以獻血了。如果是重型或危重型的感染者,則需要康復6個月後才能獻血。這個標準與國際上有關新冠病毒感染後延遲獻血的要求,以及現行的呼吸道感染、肺部感染者延遲獻血的要求是一致的,不會對獻血者健康造成危害。(健康中國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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