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於近日收到安徽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

公司公告,於近日收到安徽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根據有關規定,安徽證監局近日對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2018年,公司披露了關於使用自有資金5000萬元購買理財產品事項,但至今未進一步披露該產品涉及優先級受益權轉讓安排等交易進展信息,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安徽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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