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公積金1月6日起可「商轉公」】蘭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消

【蘭州公積金1月6日起可「商轉公」】蘭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消息稱,開通商業性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該項政策自1月6日起正式實施。根據《蘭州公積金中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暫行規定(試行)》,蘭州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使用商業住房貸款購買蘭州市內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且正常償還商業住房貸款一年以上,符合蘭州公積金中心現行貸款政策規定的,可向蘭州公積金中心申請,將原商業住房貸款剩餘本息超出轉公積金貸款金額的差額部分以自籌資金方式足額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本金剩餘餘額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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