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衛生健康委3部門1月7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衛生健康委3部門1月7日轉發《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關於實施「乙類乙管」後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確,新冠病毒感染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留觀、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治療基礎病、合併症、併發症等費用),延續前期特殊醫療保障政策,實施全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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