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朝陽公安宣傳”微信公眾號訊息,4月16日,長春市公安局

“長春朝陽公安宣傳”微信公眾號訊息,4月16日,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接到指令,居住朝陽區天寶街1號某小區的某快送APP騎手郭某新冠肺炎核酸檢測呈陽性。經查,郭某違反長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靜態管理規定並逃避核酸檢測,於2022年3月20日至4月16日期間,多次採取鑽柵欄的方式,脫離其居住小區進行外賣配送服務,先後在長春市朝陽、南關、寬城、二道等多個城區配送物資100餘單,造成新冠肺炎病毒傳播重大風險。另外,通過調查郭某任職的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發現該公司管理人員代某、王某違反長春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配送服務企業及員工管理規定,對造成新冠肺炎嚴重傳播風險負有直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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