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將於今年2月12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將於今年2月12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8年2月11日。辦法適用範圍為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棲霞區和雨花台區。江北新區和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區、高淳區可以參照本辦法制定本轄區人才安居辦法。《辦法》稱,人才安居採取實物配置和貨幣補貼兩種方式,適用對象包括A、B、C、D、E、F等6類人才。A類人才和在本市承擔國家(國際)重大戰略項目的特殊人才(團隊),將實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議」。B、C、D、E、F類人才既可享受實物配置,也可申請貨幣補貼。實物配置的面積從150平方米至30平方米不等,貨幣補貼也根據不同類型人才給出不同標準,其中,B類人才最高可達200萬元。(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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