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貫徹實施《杭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

杭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貫徹實施《杭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若干意見將於2月11日起施行。該意見對現行徵收補償政策經驗進行統籌固化,明確被徵收個人住宅建築面積小於48方的將按建築面積48方補償,從非高層建築安置到高層建築的居民將增加10%的安置面積。(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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