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溫州住建」微信公眾號,為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繼

據「溫州住建」微信公眾號,為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繼續實行個人首次購買市區(含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洞頭區、海經區、經開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網上簽訂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買賣合同時間為準),在取得房屋不動產證後,給予購房款0.6%的消費補助,實施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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