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就《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修訂草案

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就《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相關說明指出,主要修訂內容包括進一步壓實獨立財務顧問責任。強化獨立財務顧問的持續督導責任,將督導期的起算時點統一調整為「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畢之日」。為防止督導「空窗期」,規定持續督導期限屆滿後,仍存在尚未完結的重大事項的,獨立財務顧問應當繼續履行督導職責。(中國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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