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證券發布公告稱,公司於2月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

東海證券發布公告稱,公司於2月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在金洲慈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資產重組中,開展獨立財務顧問業務涉嫌未勤勉盡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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