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相關制度規則發布實施。其中

2月17日,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相關制度規則發布實施。其中,創業板第三套上市財務標準——「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億元」正式啟用,符合條件的未盈利企業能夠在創業板上市。「創業板向未盈利企業敞開大門,進一步指導相關市場主體選擇合適的上市路徑,拓寬未盈利企業的上市渠道,擴大了創業板市場的覆蓋面和包容性,豐富了企業在A股上市的機會。」北京海潤天睿(深圳)律師事務所主任唐申秋律師對記者表示。(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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