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已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病毒實驗

近期,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已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病毒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國多地衛生健康部門轉發落實。新冠病毒繼續按照第二類病原微生物進行管理。據山西省晉中市衛健委網站2月15日消息,並據安徽省衛健委、北京市衛健委、太原市衛健委等網站此前消息,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2023年1月17日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病毒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稱,隨着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政策的優化調整,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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