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南京市房產交易管理熱線獲悉,南京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房

從南京市房產交易管理熱線獲悉,南京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房條件有所調整。南京市房產交易管理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以有新的受理條件,1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6個月個人所得稅或社保,補繳的不算。按照江蘇省南京市政府辦公廳於2017年3月15日釋出的《關於進一步調整南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要求,非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房的條件,升級為3年內在南京連續2年及以上繳納社保或個稅,並不能通過補交個稅或社保來購買住房。 按照上述工作人員介紹,目前1年內累計繳納6個月以及3年內累計繳納24個月社保或個稅均符合條件,其中3年內累計24個月繳納社保或個稅可允許因工作變動等原因補繳不超過3個月。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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