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認為,現行《存款保險條例》存在法律位階和法律效力較低

業內人士認為,現行《存款保險條例》存在法律位階和法律效力較低、內容規定過於原則等問題。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瀋陽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付喜國建議以《金融穩定法》為綱,將《存款保險條例》升格為《存款保險法》,在《商業銀行法》《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企業破產法》等修訂中統籌完善存款保險制度,協調解決制約存款保險制度作用發揮的痛點和難點,構建科學有效的金融風險處置機制。徐諾金在今年兩會上還建議,建立以存款保險機構為處置主體的常規個案金融風險處置機制,實現常規個案金融風險常態化處置。(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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