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發布《關於申報2023年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補助政策的通知

合肥發布《關於申報2023年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補助政策的通知》。2023年2月4日-6月30日個人消費者報廢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註冊登記且符合相關標準的非營運性乘用車,並且在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註冊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非營運性新能源乘用車新車達到5萬、10萬、20萬元的,分別給予每輛車1000元、3000元、5000元的財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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