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規範保障性租賃住房租

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規範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通知。通知提出,面向本市公開供應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項目單位按照不高於評估市場租金的90%確定每套(間)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項目單位向本單位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資格職工分配自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且租金明顯低於市場租金的90%的,可不委託評估機構評定租金標準,直接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備案。民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金由運營服務企業委託評估機構確定,按照不超過市場租金90%的標準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備案後執行。(西安住建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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