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包括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以原有的「資本投資者入境

其中包括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以原有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為基礎,我們建議計劃的投資範疇包括在香港上市的股票;由香港上市公司、政府、或由政府全資擁有或部分擁有的實體發行或全面保證的債券;認可機構發行的後償債券;以及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包括投資相連保險計劃)。除了以港幣計價的資產外,我們亦會考慮以人民幣計價的資產。如成功申請,申請人可與其配偶及未婚受養子女來港居住和發展。還將提供稅務寬減,如獲立法會通過,由單一家族辦公室在香港管理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s)將獲得利得稅豁免。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