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多家信託公司獲悉,監管部門向各信託公司下發《關於進一步強化

從多家信託公司獲悉,監管部門向各信託公司下發《關於進一步強化信託公司互聯網合作貸款規範整改的通知》。通知指出,信託公司應於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互聯網合作貸款業務規範整改工作,包括重簽合作協議、落實「三個自主〞底線要求等。鼓勵信託公司根據業務實際、風險偏好等增加自主風控措施,規範開展互聯網合作貸款業務。(中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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