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經開區決定從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南昌經開區決定從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凡在該區購買商品住宅和非住宅(不含二手房),且2025年6月30日前繳清契稅的,按實際繳納契稅的50%對買受人予以補貼。同時,從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凡在該區購買商品住宅和非住宅(不含二手房)的買受人發放購房現金;購買住宅面積達90平米以上,給予每套發放6000元現金,低於90平米的,發放4000元現金;購買非住宅面積達50平米以上的,給予每套發放5000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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