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合肥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4月7日,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

據「合肥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4月7日,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自2023年4月10日起恢復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符合條件的省外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參照《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省內異地貸款實施細則(試行)》執行。據了解,合肥市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對繳存地沒有限制。合肥市(含四縣一市)戶籍的異地繳存職工本人在合肥(含四縣一市)購買自住住房,憑繳存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及明細,可以向合肥市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異地貸款,貸款條件與合肥市繳存職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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