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發布2020年第14號和第15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澳大

商務部發布2020年第14號和第15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實施期限自2020年5月19日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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