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2月全國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出台後,4月29日

繼今年2月全國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出台後,4月29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對房地產的表述中又提出「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這是中央首次對備受關注的預售資金監管政策給出明確的指示。業內人士認為,全國性新政出台後地方執行效果不明顯,需要繼續完善,建議合理允許部分高信用房企以銀行保函解凍部分監管資金,適當降低預售資金留存比例,優化預售資金支取節點等。記者梳理發現,近期惠州、徐州、梅州、連雲港、岳陽、長春等多地密集出台的穩地產政策中,在預售資金監管方面都提出了優化措施。(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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