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淄博市良好消費環境,進一步規範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

為營造淄博市良好消費環境,進一步規範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價格權益,4月16日,淄博市場監管局發布關於《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各賓館酒店、飯店餐飲、交通運輸、景點景區、燒烤商戶等行業、業戶,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要嚴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標準和政策執行;執行市場調節價的,要依法合理制定價格標準,依法明碼標價,不得拒絕或不履行價格承諾,不得隨意漲價,嚴禁收取未標明的費用欺詐消費者。(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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