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淄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

4月16日,淄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於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其中提出,按照規定,各相關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原則,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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