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銀保監局披露的罰單顯示,國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因租賃業

深圳銀保監局披露的罰單顯示,國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因租賃業務「三查」不到位且租賃資金流向禁止性領域、資本充足率計算不審慎、以不宜變現所有權存在瑕疵的公益性資產作為租賃物、以在建工程作為租賃物開展融資租賃業務、開展船舶租賃業務不符合監管規定的業務經營形式等5項違法違規案由,被罰款370萬元。深圳銀保監局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3年4月13日。(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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