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4月21日,波蘭發展與技術部長頒布新法令,正式允許烏

當地時間4月21日,波蘭發展與技術部長頒布新法令,正式允許烏克蘭農產品過境波蘭。根據歐盟外部過境條例或在瑞士因特拉肯制定的《共同過境程序公約》,貨物可以在波蘭過境,但必須在格但斯克、格丁尼亞、希維諾烏伊希切、什切青這四個海港或波蘭領土之外結束交易。該法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即從4月21日開始,有效期至6月30日。(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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