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發布關於開展離境退稅「即買即退」便利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發布關於開展離境退稅「即買即退」便利措施試點的通告。境外旅客在試點開展離境退稅「即買即退」服務方式的退稅商店內(第一批商店名單見附件)購買退稅物品並按規定開具發票、退稅申請單後,旅客可於當天向該退稅商店申請先行領取相當於退稅物品實退增值稅款的等額人民幣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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