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上海銀來投資(集團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上海銀來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人蒲曉東、夏小平、唐罡、奚志群集資詐騙案,對銀來集團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一億元;對蒲曉東、夏小平均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唐罡、奚志群分別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及十一年,均並處罰金四百萬元。(上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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