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官網發布關於對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

上海證券交易所官網發布關於對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對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汪孟德予以通報批評。根據決定書,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於2016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間分別發行了16融創05、20融創02等公司債券,上述債券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根據相關規定,債券發行人應當於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但發行人未能按時披露,直至2023年1月16日才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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