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領導小組發布《關於推進長沙市

長沙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領導小組發布《關於推進長沙市租賃住房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盤活存量房的試點實施方案》。《方案》明確,業主可以通過與試點企業簽訂《長沙市盤活存量房供作租賃住房合作協議》的方式,由長沙市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台進行監管,將存量房盤活供作租賃住房,運營年限時間不低於10年。本《方案》施行之前,已實現網簽備案交房或已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房屋,盤活供作租賃住房後,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在《協議》履約期內的租賃住房信息將在不動產登記系統中進行標註,並確保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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