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

江蘇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對師資、收費標準等進行規定,將於5月26日起實施。校外培訓機構應公示收費信息,並在培訓服務前向家長明示。一次性培訓收費跨度不得超過3個月或60課時且不超過5000元,提前收取費用時不得早於培訓開始前1個月,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嚴格執行政府指導價。(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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