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券商人士處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日下發《證券公司重大資

記者從券商人士處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日下發《證券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財務顧問業務執業質量評價辦法(審議稿)》,其中評價範圍明確為「重大資產重組項目」,包括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含合併、分立)項目和不涉及發行股份的其他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撤否項目均納入評價。對於當年未承做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的證券公司,從直接評為C類改為不參與評價。為突出強調項目質量重要性,此次修訂將業務規模的權重從30分降至20分,項目質量的權重從30分提升至50分。據了解,證券業協會理事會已在5月11日對上述審議稿結束表決。(券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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