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人社廳發布《關於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促進婦女就

日前,廣東省人社廳發布《關於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促進婦女就業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在全省廣泛開發「媽媽崗」,拓展婦女就業空間,明確「媽媽崗」主要用於吸納法定勞動年齡內對12周歲以下兒童負有撫養義務的婦女就業,工作時間、管理模式相對靈活,方便照顧工作和育兒。《徵求意見稿》明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可以按規定開發設置「媽媽崗」,鼓勵用人單位拿出部分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用於「媽媽崗」設置,鼓勵規上限上企業設立「媽媽崗」。(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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