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東莞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意見》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東莞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意見》。意見目標明確,到「十四五」期末,全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總量不少於10萬套,力爭達到15萬套,其中2021年籌集房源不少於3000套。鼓勵盤活存量住房,閒置的公租房、拆遷安置房等房源可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在滿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對各類閒置住房及其周邊環境進行適當改造並加以規範管理,轉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包括:租賃住房和公寓,政府公房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宿舍,老舊小區和城中村存量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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