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實施意見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大力推行標準地模式,進一步推動將標準地拓展至省級、市縣產業園區以及其他具備條件的成片開發區域。市縣和園區管理機構應加快落實區域評估評價。在各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用地審批等環節嚴格審查,從源頭上保障各項標準落實,合理確定用地規模,防止無效項目。供地時,市縣要依據建設用地出讓控制標準,綜合確定合理可行的規劃條件及控制指標、對賭要求,納入供地方案,實行標準地供應。對超過2年仍未落實項目的批而未供土地,將自動納入「土地超市」。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