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了《中央企業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了《中央企業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辦法》出台後,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負責人就《辦法》回答記者提問稱,《辦法》專章對重大案件管理提出要求。一是明確中央企業可以結合實際確定本企業重大案件標準,同時,優化了需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的重大案件標準,在此前5000萬元固定值的基礎上,增加了動態指標,即「涉案金額達到中央企業上一年度經審計淨利潤絕對值10%以上,且金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或者等值外幣」,進一步增強標準的科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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