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興延遲申報重訊 證交所開罰10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表示,如興(4414)因處分子公司股權以及子公司售地案,遭原買家求償437萬美元,延遲申報重訊,證交所決定開罰10萬元違約金。

證父所指出,如興子公司TOOKU HOLDINGS LIMITED,於4月10日處分子公司Rootech Pte Limited(新加坡)股權暨子公司如興製衣(柬埔寨)公司出售土地交易,遭原買家於6月16日求償437萬美元等案,經查符合重訊相關規定。

惟如興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規定,故處以違約金10萬元,並函知如興之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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