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談財劃法 全面修法才能解決問題

行政院13日邀地方首長探討財劃法解方,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地方普遍認同修法是唯一途徑,促立院負責修法,政院擬提出更全盤、顧及均衡發展的法案,讓痛苦不再重演。

 行政院分上、下午共開兩場會議,分別與11縣市首長溝通。卓揆下午提出總結時強調,唯有全盤修法才能解決問題,政院已提過覆議但被否決,故立院須負責提出修法,政院會提出全盤檢討的再修正財劃法。政院新版擬不用公式表述,並調整營業額、房屋稅等項目權重,納入人口結構與土地成本等指標。

 本次財劃法爭議涵蓋公式錯誤、事權分配、城鄉不均等問題。對於公式錯誤,政院祕書長張惇涵強調,公式白紙黑字寫在法條內,因此無法用部分地方提出的行政解釋方式處理,必須修法才能解決。

 在城鄉不均部分,卓榮泰強調,現有財劃法將營利事業營業額權重占比高達3成,大公司多集中尤其台北、新竹,最終各地方分布很失衡,且沒納入涵蓋高齡面向的人口結構,整體輕農業、重工商大縣。

 卓揆表示,政院擬提更均衡的再修正財劃法,會納入合理人口結構與土地管理成本、管控現占權重10%房屋等稅增幅避免助長炒房,提出更均衡、未來每年度可延續的新法,讓這次痛苦持續一年就好,呼籲明年度總預算提早時程,在法定時間內完成。

 政院人士表示,為避免公式錯誤問題,政院未來提新版本修法不會沿用當前公式,會有新表述,如同過去財劃法條並未像新版將公式白紙黑字寫上。

 對於事權分配,卓揆說,新版財劃法下,中央撥4,165億元財源至地方統籌分配稅款,該項目經費大增,地方應落實自治負擔事項。且中央還將支應國防、外交、公共建設與科技預算等經費,若要維持一般性補助款與其他計畫型補助款編列,將違反公債法15%流量上限。因財劃法亦規定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前一年度額度,因此政院編列明年度總預算,維持該項目2,501億規模、並大幅減少計畫型補助款至308億。政院表示,保留一般性補助款中社會福利經費406億元,其餘部分如專項補助1,764億元,納入原本計畫型補助款項目,地方須執行如0~6歲國家一起養2.0等項目來申請一般性補助款且經各部會核定。(相關新聞見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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