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率最高4.8% 財政部曝修改考量

行政院會6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原先囤房稅以縣市各別歸戶,改為全國歸戶。另外,還將現行非自住住家稅率1.5%至3.6%間,調升至2%至4.8%,並採全數累進。對於調升的考量,財政部長莊翠雲說,是地方政府反映原先稅率運用不足夠。

對於未來將調高囤房稅率上、下限,莊翠雲在6日行政院會記者會後強調是通盤考量。她說,未來單一自助稅率從1.2%降為1%;非自住出租則調整為1.5%到2.4%,如果維持原來稅率1.5%,這之間差距沒有達到鼓勵出租效果,所以要拉開。

至於上限調高到4.8%,莊翠雲說是因為有地方政府反映目前稅率運用尚不足夠。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補充,像台北市就有一直反映。惟她強調,台北市從103年就開始執行差別稅率,做得夠久才會有這樣的要求,至於10個有執行差別稅率中的7個縣市,是去年7月才開始做,有做快做慢的問題。

莊翠雲強調,房屋稅條例從103年修正到現在,這麼長時間不斷觀察各地方政府實施情形,現在是一個時機點可以做全國總歸戶。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也強調,鼓勵房屋市場、落實居住正義,一直是蔡政府上任後思考的方向,該次囤房稅改變,沒有轉彎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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