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斯有財?KPMG:要把囤房稅等成本算進去

行政院擬推囤房稅2.0,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理陳信賢提醒,過去高資產擁有者可能會考慮由公司法人購置房屋易於未來傳承調整,自平均地權條例實施並限制法人購置住宅後,未來雖不易再由法人持有房屋,惟目前已由法人持有多戶房屋的法人而言,囤房稅2.0勢將增加其持有成本。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洪銘鴻則提醒,在有土斯有財的傳統觀念下,購置不動產供家人自住或作為財富傳承估計仍是常見的傳承樣態,而購置不動產除涉及購屋目的為自住或投資、預計持有時間、資金來源為境內或境外或未來處分方式外,未來的傳承對象與方式亦須於購置時一併思考。

為落實居住正義,行政院會日前通過財政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全台持有四戶以上住宅者,非自用部分將被課徵2%至4.8%的囤房稅,條例修正後將最快於2024年7月上路,估計全台將有36萬戶負擔增加。

目前房屋稅稅率是針對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其中「自住」上限為三戶、稅率為1.2%,第四戶則一律被視為「非自住」,目前各縣市稅率落在1.5%到3.6%,並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是否採差別稅率。

全台現行包括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連江縣等十個縣市已有囤房稅,即名下持有房屋超過三戶以上,第四戶的房屋稅率將落在1.5%到3.6%,稅率高於自住的1.2%。 KPMG安侯建業表示,以現行財政部財稅資料庫的能力,房屋稅要改採「全國歸戶」並不是太大的問題,但因房屋稅為地方稅,有關非自住住家用最高稅率將由各縣市自行訂定後落實。且未來各縣市間相關稽徵系統的統合,更會是落實居住正義的關鍵。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