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組長涉綠電案羈押禁見 營建署:停職

內政部營建署14日表示,該署道路組組長於14日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第四條規定,其職務當然停止,後續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營建署強調,尊重並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釐清案情,如有同仁涉及不法,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依法處理。

營建署也再次重申,要求同仁應謹慎自律,嚴守法令分際,並持續強化內部防弊作為,防杜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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