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CRS檢查8月啟動 違規最高罰千萬

財政部8月起,將由五區國稅局啟動對金融機構CRS申報檢查,受檢單位包括銀行業(商銀、農會、漁會、信用合作社)、證券業和保險業。今年已是財政部第二度啟動CRS檢查,金融機構若被檢查發現有重大缺失,即「金融機構故意未進行盡職審查」,最高將被罰1,000萬元。

財政部是在2017年底發布CRS辦法,並規定金融機構自2019年起進行CRS盡職審查程序,2020年起於每年6月辦理相關資訊申報作業。財政部表示,國內執行CRS已滿三年,今年起,開始運用相關資料供國稅局評估逃漏稅風險及選案參考,因此去年首度以「輔導性質」辦理金融機構檢查作業,今年起檢查則是「來真的」,違規者就會開罰。

財政部去年首度啟動各區國稅局相關檢查作業時,共抽檢32家金融機構、占整體比例約2%。

官員指出,今年同樣是採取選案查核(即抽檢),金融機構若被檢查出未依規定申報,依法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被定義為未依規定盡職審查,則可處20萬元以上、最高1,000萬元罰鍰。

台灣自2020年起提供澳洲和日本稅務居民金融帳戶資訊給三國政府,對方也會將當地屬於台灣稅務居民的金融帳戶資訊交換給財政部,協助掌握海外收入情形。

今年稅務用途金融帳戶CRS資訊申報期間為6月1日至6月30日,國內應申報金融機構計1,807家。國稅局表示,8月起將先發函檢附「檢查申報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程序問卷」給受檢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應如期完成問卷並檢送相關文件,經書面檢查結果評估有異常者,國稅局將再執行實地檢查以釐清原因並限期改正,同時決定是否就違規事項裁罰。

(相關新聞見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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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傅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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