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碳權專案排除鋼鐵 業者籲給選擇機會

環保署24日舉行「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研商會,但該草案明訂申請碳權專案排除5大類,鋼鐵業也在排除的產業中,台灣鋼鐵公會對此提出呼籲,希望被課徵碳費的排碳大戶也能申請自願減量專案即碳權專案,不過環保署擔心重複計算,仍持保留態度。

「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是碳交易的子法之一,主要規範碳權如何取得、認證、申請方式等,未來企業可以此提出申請,並依專案執行、取得碳權,取得額度可進入碳權交易所買賣或抵換。

環保署6月底預告草案後,24日邀集產業界代表、環團舉行協商會。在草案中已明訂申請碳權專案排除5大類,包括已申請再生能源憑證或躉售、徵收碳費排放源、總量管制對象、林業面積過小、申請前3年並既有減量措施等,都不被納入在自願講量專案內。

但此舉引起鋼鐵業者不滿,特別在排碳大戶中有包括中鋼等鋼鐵廠約287家,鋼鐵公會認為排碳大戶也應該有機會申請自願減量專案取得碳權,否則將形同壓縮大型排放源減碳空間,不利發展自願減量機制,並認為不應在現階段就將碳費課徵對象排除在外,建議應給予業者選擇機會。

但對此環保署則認為,碳權或碳交易只是補充機制,減量才是重點。未來針對碳費課徵對象還有一套機制,業者可做為「自主減量計畫」、適用優惠費率等,若申請「自願減量專案」有重複計算的疑慮。不過在溫室氣體管理法中的抵換專案,未來會考量與自願減量專案並行,業者可自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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