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僅罰海峽電信30萬 鄭文燦認為要更重

NCC於26日委員會議決議,因海峽電信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已違反電信法相關規定,裁處罰鍰新台幣30萬元。惟金額遠不及台灣之星,遭在野黨批評NCC懲處雙標,鼓勵詐騙集團行騙。對此,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27日也坦言,「我是覺得可以罰重一點」。

鄭文燦27日出席2023 BIO Asia-Taiwan亞洲生技大展開幕式受訪時表示,電信詐騙是政府全力打擊對象,可採取罰款、收回門號、撤照等行政手段,針對海峽之星,其執照已經過期,門號也已收回,所以NCC開罰30萬,「我是覺得可以罰重一點」。

鄭文燦說,因為NCC自有考量,而台灣之星是一類電信,不是二類電信,規範不同,且KYC瞭解你的客戶不只用在銀行業也要用在電信業,在簡訊行銷、電話行銷都必須符合規範,因此認為要採取從重處罰,才能有效打擊電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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